第六百一十七节 主角终于又出场了-《一八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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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两位外交官开始向他道谢。他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当然,他确实知道谭锦镛的遭遇。这位原本应该死于自杀的陆军上校在历史上没有太多名气,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名气,如果有人需要一个国家软弱和无能导致外交官遭到羞辱甚至不幸遇害的例子,他的名字就有可能出现。

    不过,因为历史记载太少也太模糊,再加上他的遭遇的悲惨程度还不能与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蔡公时相提并论,他被提起的次数很少,大部分只是引用了相同的文章。

    而且有很多错误。

    秦朗正在意识到这一点。

    虽然记忆已经变得很模糊,不过他还是可以想起一些内容。曾经看到的那篇文章提到谭锦镛使用英语回敬了警察的语言羞辱,但这位上校先生告诉他,他不懂英语因此不知道警察说了什么,这导致他对警察的命令置之不理。于是警察动了手,而他毫不客气的进行了反击,结果警察叫来更多警察……

    秦朗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弄清引起这起事件的那个家伙——如果没有意外,他的名字应该是约翰.克雷默——是不是使用了“黄皮猪”这个词的念头。

    他不关心谭锦镛的遭遇。如果上校先生真的拒捕和袭警,这件事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如果克雷默警官确实使用了那个词。那么他就应该在新郎湖或者太平洋的某个地方得到一个新位置,然后一直待在那儿。

    直到有人把他找出来。

    经过了这么多年以后,加利福尼亚的每个警察都该知道,哪些词可以使用,哪些不能。

    克雷默警官最好不要犯错。

    但是上校先生不能证实这一点。当然,最终,秦朗还是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弄清真相,比如几位同事或上级的亲切和友好的登门拜访,但现在,他只能让他把整个事件的经过说完,然后侧过脸对着周汝钧耸了耸肩。

    “我对此有一些好奇,北京为什么会任命一位听不懂英语的军官担任公使馆的武官?”

    他突然使用了英语以至于周汝钧用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想到他的一个众所周知的习惯,喜欢使用英语而不是中文与华人交谈——许多人相信这是因为秦朗希望自己看上去更像美国人,实际只是因为他听不懂南方的方言——虽然不喜欢他的做法,旧金山总领事还是用英语进行了解释。

    “锦镛是武举人,曾经担任先帝的侍卫,所以不通西文……”

    秦朗用手势打断他。“请原谅,总领事阁下,但我想知道的是,中国政府为什么会任命他为武官。”

    “他曾经是先帝的侍卫,他的忠诚毋庸置疑,我认为这足够了。”

    “也就是说。实际上你也不知道他得到任命的原因。”秦朗笑了一下,“然而这个任命显然是一个错误。”

    周汝钧皱了一下眉毛。“秦先生,任命谁担任武官,这是我国的内政。”

    “如果你们可以自己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是的,总领事阁下,它是内政。”

    秦朗没有把话说完,但是周汝钧明白他的意思,公使馆和旧金山总领事馆都不可能解决谭锦镛遇到的麻烦。当然更不可能指望北京,因此任命一个听不懂英语的人担任武官确实存在很多隐患,必须认真考虑。

    然而他认为这种看法有失偏颇:至少在表面上,美国是一个文明国家,而且梁诚公使与美国总统的关系还很好,在国会也受到了欢迎,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惹出来的麻烦总能通过外交手段得到解决,只是需要金钱和时间。

    他清了清嗓子。“我认为……”

    “你认为可以请求华盛顿施加政治压力?”秦朗知道他的想法,很容易猜到。这位总领事阁下在美国的时间还是太短了,而且更熟悉中国的那一套办法。但那并没有什么用处。“你可以那么做,只不过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不会在乎华盛顿的态度。”

    他第二次耸肩。“你必须明白,联邦政府对地方的执法部门没有管辖权限,而且任何事情一旦涉及联邦和州的权力冲突就会变得非常棘手。上一次,美国人为了解决冲突进行了四年内战,死了上百万人,最后只能妥协,我不认为他们愿意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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